意大利长期居留不再长期。自今年2月1日起,所有持长期居留超过10年的移民都必须更新居留——换而言之,2012年之前拿到长期居留的人都要尽快更新居留。
按照规定,更新长期居留应该是“无条件”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已经出现因为更新居留反而失去居留的案例,让移民进退两难。申请长期居留必须满足很多要求,其中包括收入,不达标则无法申请。但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持续稳定的收入并非易事。根据意内政部规定:自2021年1月20日起签发的长期居留必须吻合欧盟要求,居留上要注明有效期为10年,到期必须更新;18岁以下的,长期居留满5年必须更新。从2022年2月1日起,所有长期居留超过10年的移民,必须尽快更新他们的居留。换而言之,2012年之前拿到长期居留的人,都应尽快换新居留。
更换长期居留仍要到邮局领取Kit包,内放表格、护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和4张近期照片;同时要买16欧元的印花税票,还要付30.46欧元的邮寄费……有的华人已经顺利领到新居留,有的则没有;还有的长期居留尚不到10年,因为丢失,需要补办,却被卡住了。伦巴第大区行政法院收到一位移民的询问称:“之前我把居留弄丢了,申请补发却一直没得到回复。我从2月20号就向邮局提交了申请,已经过去了9个多月依然没有回音。警方只说,我的请求被拒绝了,因为这两年我没有收入证明。我已经合法工作了12年,失业后一直在找工作,我该怎么办?”
上述移民已是长期居留,但米兰警察局却拒绝为其补发,只因他已失业,收入不达标,于是决定撤销其长期居留。难道失业无收入、或者收入少、报工低、或失去固定居所的长期居留者,如果遗失补办或者进行更新时,都有被警察局撤销居留的风险吗?确实,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但警方是否有权这么做呢?伦巴第大区行政法院的最终裁决给出了答案。行政法院认为,长期居留是无限期的,只要持有人对社会没有危害,警察局就不能仅因其没有工作合同就拒绝更新居留,也不能因此废除其居留。最终,上述移民重新获得补办居留的权利,法院同时敦促他继续寻找工作。长期居留不再“一劳永逸”,除了今后每10年更新一次之外,以下几种情况将导致失去居留:二 连续6年以上离开意大利领土,即使在其他欧盟国家,长期居留也将被撤销。三 在其他欧盟成员国获得了长期居留,则撤销意大利长期居留,因为不能同时拥有2个欧盟长期居留。四 以欺诈方式获得的长期居留(如虚假住家证明、虚假报工等等),一旦发现,随时废除,即便已经持有数年。六 不具备维持长期居留的条件,也会被撤销。这一条和收入息息相关。这并不意味着持长期居留的移民必须一直做同样的工作,但必须持续保持合法的最低年收入,也就是说不能长时间没有报工,报工也要达到最低标准。正因如此,米兰警察局才拒绝为上述移民补发长期居留,但法院判决显然更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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