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洲侨报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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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前夕,意大利税务局下发指令,重点关注海外资产,旨在拦截国际逃税
与此同时,上海、浙江、山东、湖北等四地税务机关同步发布公告,针对中国境内居民的境外收入申报问题开展集中核查。
其中,浙江税务局发布了名为《依法对未申报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开展风险应对》的通知。
事情曝光后,引起广泛关注。
人们不禁在问:难道我的国已经走向“全球征税”的时代?
答案是肯定的。
实际上,境外收入报税交税这事,已经喊了很多年,但在技术层面尚未普及。
如今,随着大数据的崛起和信息交换的紧密,恶意逃税者不但要补缴税费,还面临判刑入狱的风险。
什么情况下要向中国交税?
不管人在境内还是境外,只要全年收入达到报税标准(目前为12万元人民币),就要报税。
海外华人也要交吗?
只要尚未入外籍,持居留或绿卡的同胞,也要交。
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就属于中国纳税人:
1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
2 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住满183天的。
换而言之,在国内有房的,或者没房但一年内在国内住了大半年的未入外籍华人也是中国纳税人。
海外华人已经在旅居国交了税,还要向中国纳税,这不是重复交税吗?
的确。
但可以用境外纳税记录来抵扣对应税款,皆因国与国之间的税率不同。
意大利和瑞士就曾为此事“讨论”多年,直到去年才拿出合理方案。
目前,中国已和61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激活”信息交换关系。
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希腊、比利时、荷兰、爱尔兰、卢森堡、列支敦士登、葡萄牙、匈牙利、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马耳他、罗马尼亚、爱沙尼亚、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冰岛、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印度、加拿大、哥伦比亚、墨西哥、阿根廷、哥斯达黎加、乌拉圭、巴西、南非、毛里求斯、安圭拉、萨摩亚、百慕大、伯利兹、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法罗群岛、直布罗陀、格陵兰、根西岛、马恩岛、泽西岛、蒙特塞拉特、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如果你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信息交换或许跟你有关:
1. 你是Y国的纳税人(学签、工签、永居),但在中国有账户,中国的税务部门可向Y国税务局汇报你的账户信息。
2. 你属于中国纳税人,但在Y国有账户,那么Y国税务局可向中国税务机关汇报你的账户信息。
信息交换并非世界末日,也不意味着一定会交更多的税。
但显然,给外国交了税、就不向中国报税和交税的时代正在翻篇。
无论是技术、国际合作、还是对收税的重视程度,中国已经进入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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