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洲侨报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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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今日》、《安莎社》、《晚邮报》消息:
小长假前夕,意大利新的监听规则悄然上路。
日前,意大利正式施行新的电话监听规则,并首次对监听期限设定明确上限:最多不得超过45天。
这一规定由2025年第74号法律确立,且在未设置过渡期细则的情况下生效,由此引发检方和刑辩界的广泛争议,并可能对正在进行的案件带来诸多不确定性。
全意刑事辩护律师联合会指出,根据“程序行为适用时法”原则,目前尚无法明确45天限制是否适用于既有案件,或仅适用于新案件。
此外,关于延长期限的起算点和证据出现时点,也存在较大模糊空间。
新法规虽然设定了45天的上限,但允许在“绝对必要”情形下延长监听时间,前提是检方能提出明确、具体的理由并进行书面说明。
与此同时,该上限并不适用于严重犯罪类型,如:有组织犯罪、黑手党性质的犯罪、非法废弃物走私、恐怖主义、绑架勒索、电话威胁、网络犯罪及侵犯通信秘密等。
这些案件的监听将继续适用现行法律中的特殊规定,不受45天的限制。
其他欧洲国家的监听期限各有不同。
法国自2016年起规定监听期限不得超过4个月,重大案件最多延至一到两年;
德国的监听期限通常为3个月,之后可再延长3个月;涉及私人场所的监听期限则不得超过1个月,且仅可续期一次;
西班牙则设有3个月初始期限,最多可延至18个月。
本次改革是近年来意大利调整监听制度的最新一环。
此举旨在加强对公民隐私的保护,限制“拖网式监听”,并要求检方就监听成本作出报告,同时对“特洛伊木马”监听工具的使用设置更严格的标准和说明义务。
实际上,电话监听是一项既耗时又耗人的枯燥工作,无论怎么设定上限,监听本身和公民隐私永远是一对矛盾体。
意大利警方曾私下感叹,监听华人最不易。
他们承认翻译难找,尤其是闽南话,等同密语,监听内容难以破解,白忙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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