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洲侨报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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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今日》、《安莎社》、《晚邮报》消息:
近段时间,多名从国内返回意大利的华人相继收到律师信,莫名其妙成了被告——皆因没付物业费。
物业费,活着的时候要交;走了,也要交;否则,物业公司有权处置,市政当局可以收走。
上述同胞,有的因这边的亲友忘了帮忙看信箱,结果一不小心,漏付两年的物业费。
有的只有两个月没付,竟也收到物业公司的律师信……
更有甚者,一位华人因此被告上法庭,物业分分钟要拍卖他的住家,急的他四处找律师。
物业公司对欠费者的零容忍态度,导致相关纠纷明显增多。
事情引发诸多争议,意大利为此出台一项新规,为弱势群体网开一面。
根据《2025年第19号法令》中的一项修正案,经济困难且名下无其他可抵押资产的纳税人,在无力支付物业费的情况下,可申请暂停对其房产的查封。
该提案由意大利兄弟党议员Giovine提出,并规定暂停查封仅适用于:名下仅有一处作为主要住所的房产,且欠款金额不超过5000欧元。
根据规定,弱势纳税人包括:
经济贫困或需依赖电力医疗设备维持生命的重病患者、家庭中有类似病患者、残障人士、住所在未接入主电网的小岛、因自然灾害临时安置于应急住宅者,以及年满75岁的老人。
此外还要同时满足以下情况,查封程序才可被暂停:
物业费欠款低于5000欧元,该房产为其唯一住所,为户籍常住地,且不属于豪宅或不在A/8和A/9类不动产之列。
尽管查封可能被暂停,但其它业主仍有权追偿欠费。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房主将住家改成民宿,也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应对纠纷不要回避,尽量和物管协商沟通,可以分期支付欠费,凡事皆可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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