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财产可居住性证明申请表
在意大利,当建筑工程或重大翻修工程结束时,建筑商将通知城镇或城市, 工程已按照颁发的许可证和变通规定完成,并将 证明工程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这种健康和安全认证通知称为Segnalazione Certificata di Agibilità,SCA 。
该证书通常被翻译为 可居住性证书,它将 证明建筑物及其所安装系统的健康、安全和能源效率,并在适用的情况下,根据 现行法规证明符合数字基础设施要求 (如光纤布线)。
市政当局可在 180 天内派遣一名卫生检查员来核实专业人员证明的真实性。 宜居证书的重点是健康、卫生和安全,而不是建筑许可本身的细节。卫生部门可以进行检查,这一点很能说明问题。
在第 69/2013 号法律出台之前,必须向市政当局提出申请才能颁发证书,而不是现在的认证通知程序。
2001 年 6 月 6 日颁布的单一建筑法规(DPR 380)规定了居住证明的整体制度,其中明确规定了以下情况的居住证明需求:
新建筑;
全部或部分重建或加层;
对现有建筑物进行可能影响安全、卫生、健康条件和/或建筑物及其所安装系统的能效的干预。
DPR 380-2001 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生效; 在此日期之前建造的房产,如果 在此之后没有进行过重大改建,则 无需获得 证书,即agibilità agibilità formale : 该法律废除了之前的法律。不过,房产必须有 ,换句话说,如果房产是作为住宅出售的,则必须满足住宅的基本要求,至少是建造时的基本要求:主要房间abitabilità sostanziale (我们经常待的房间,而不是浴室等服务性房间)的天花板高度 (自 1975 年起)至少应为 2.7 米,这些房间必须有可以打开的窗户,必须至少有一间浴室。
1934 年的第 1265 号敕令首次引入了 " 居住证明"。该证书的名称为:abitabilità ,适用于住宅物业,适用于其他物业。 DPR 380-2001 号法令将agibilità 用于所有房产,成为abitabilità 的同义词。
由于宜居证明记载的是签发时的情况,因此历史证明即使可用,其价值也是有限的。30 年前的情况今天可能已不适用。标准在不断变化,建筑物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化。
买卖房产时的居住证明要求
只有自 2003 年 6 月 30 日以来建造或经过重大改造的建筑物才必须持有正式的居住证明。法律公证人 (notaio) 必须就已颁发的建筑许可证和税务局记录(包括平面图)的正确性听取卖方的宣誓陈述,但不要求提及agibilità 证书。
意大利 agibilità证书与 Occupancy Permit与北美的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on Completion爱尔兰和英国的证书相比有何不同?
意大利agibilità 证书的重点是 健康、卫生和安全;它不证明建筑是否与市政当局存档的许可证相符。除了建筑商在完成特定项目时所作的声明外,意大利的体系中目前还不存在此类证书。
在销售时,卖方必须声明房产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建筑许可,并与这些许可相符。由于大多数卖方在技术上不具备作出这一声明的资格,在实践中,某些地区(如托斯卡纳的大部分地区)的 公证人(notai)会要求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测量师)出具 宣誓报告。准备该报告需要时间,部分原因是市政当局提供档案文件副本的速度较慢,而且费用将超过 1000 欧元,因此这还不是全国范围内的标准做法。
什么是报告? Attestazione di idoneità abitativa?
至少 Attestazione di idoneità abitativa由市政当局颁发的证明,说明一栋房屋可容纳多少人居住。非欧盟公民在办理移民时需要该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它还包括房产符合最低健康和卫生要求的证明。该证书在买卖房屋时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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