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注意!在欧洲现金使用新规:超过1000欧要报备?

根据意大利媒体报道:


近日,“外国游客现金支付超过1000欧元,就要报备”之说甚嚣尘上。


莫非意大利脑子又不好使了?





自2023年1月1日起,意大利已将现金使用上限提至5000欧元;出入境可携现金上限(1万欧)不变。


但外国游客则是个例外。


商超、旅行社、酒店可以接受(游客)1.5万欧元以下的现金支付而不被罚款。


但要享受这一豁免权,商家必须遵循特定程序:包括向税务局提交报备,注明上一年与外国游客进行的介于5000—1.5万欧元的现金交易。


此举旨在跟踪超出反洗钱规定的现金收入,报备必须使用税务局的特定表格。





提交截止日期有所不同:按月度结算税款的纳税人需在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季度纳税人需在4月22日前完成。


从时间上看,4月提交的报备涵盖2023年全年发生的现金交易。为避免因触犯反洗钱法规而受到处罚,提交表格至关重要。


商家在具体交易时,需留下外国游客的护照复印件,以及游客的“自我声明”以示他们既不是意大利籍,也不在意大利居住。


其次,商家需在交易完成的下一个工作日将收到的现金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并提供一份通知副本。


尽管金额已有所调整,但税务局的多用途表格尚未更新,仍然参考旧的1000欧元现金限额,所以才会出现本文开头之说。





需要注意的是,来自欧盟的反洗钱挤压还规定,2024年起,商家有权检查任何超过3000欧元现金支付的消费者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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