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的公证人为什么叫拉丁公证人

几天前朋友推荐« 基督山伯爵»,晚上翻开看到那位中风瘫痪在床已经不能说话的老人,在聪慧孙女的帮助下,说服两位公证人并在他们的公证下立了自己的遗嘱,两位公证人也很满意自己职业生涯中的这个可以向别人吹嘘的成就。小说关于公证人的场景还有很多,说明在那个时代的法国,公证人这个行业已经相当成熟和普遍。




      当天白天正好有幸观摩了一场由意大利公证人担任记录的会议,那是一位有着红褐色大胡子的意大利中年男子,衣着讲究,眼神灵活,红光满面并且声音洪亮。有一位非常漂亮的意大利年轻女士担任助理,除了工作用的电脑,他们还随身携带一本厚厚的意大利«民法典»。会议开始,公证人一边逐个询问参会人姓名,职务,一边用电脑记录,他真的是自己在打字,而不是让助理完成,助理只坐在他身边在必要时小声提醒。他大声重复所听到的话,也是核对的意思。在会议过程中,公证人认真记录每个人的发言,选取适当的时机核对发言人的谈话,在场的意大利人很信任他的专业和能力,没有人要求查看他的记录文本,依照程序,会议结束后公证人应该向所有的人大声宣读他的会议纪要,参加的人都无异议后他可以当场出具公证书。结果那是一场马拉松式的会议,进行了超过5个小时,所有的人都精疲力尽,这个程序被省略了。


        古老的公证人制度起源于意大利和法国。而现代意义上盛行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公证人,也称拉丁公证人,可以追溯至法国大革命时期,区别于美国和加拿大的普通法下的公证人,其是公职人员,其业务领域相比较拉丁公证人要窄得多。


       意大利的公证法立法开始于1879年,现行的公证法是1913年颁布的。在意大利要成为公证人,需要拥有法律学位,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包括3门笔试1门口试,并经过最短为18个月的实习,在一个行政区域的公证人协会注册,并只能在该地区从事公证活动。公证人不能从事盈利性商业活动。


       在意大利公证人最主要的业务是书写契约,将委托人的意愿转化为实现其目标的最佳法律形式,由于其通晓民法,公证人参与程度越高,今后的法律争议将越少。其次是赋予其公证的事项以公信力。因为其代表国家,行使部分公权力。公证人还代表国家收税,例如在公证抵押贷款协议时,公证人负责在税务局进行抵押登记,并计算和收取相应的税款。


      尽管公证人行使部分公权力,但是由于法律的变化,现今的公证人并不从国家领取薪金,以自已的名义设立工作室,其公证收费和客户协商而定,并有自己的职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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