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侨胞回青田注意:即日起执行“14+7+7+10”健康管理措施

 

工作提示函

截至12月17日16时,我省已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21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鉴于当前严峻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市疫情防控办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1.境外来(返)青人员在“14+7+7”健康管理措施基础上,继续增加10天日常健康监测并每两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第30、32、34、36、38天)。


2.鼓励境外来(返)青人员在结束第一天集中隔离后,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尽可能降低疫情在我县扩散蔓延风险。


3.对不遵守居家健康管理及日常健康监测期间有关防疫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转为集中隔离;因不遵守防疫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对宁波市、绍兴市、杭州市及省外有疫情发生所在设区市的除须实行健康管理措施之外的来青返青人员,要求到青后第一天和第三天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地点∶县综合服务站(伯温酒店)或动车站出口处,联系方式∶6929999。


5.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及边境城市,或现有报告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


6.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市民,请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及单位报备,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来青返青申报二维码)




(浙江省入境人员信息预申报平台)


上述政策随国内疫情风险地区变化适时调整。


青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8日





📝编辑 妮哥
👨🏻‍💻来源 青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转载请注明出处:青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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