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正式雇佣员工的工作合同必须要至少提前一天上报给工局。
如果被查到未按照规定上报的员工,一律视为“黑工”处理。
被查到的“黑工”必须在被查到的当天作为正式上班的时间立刻上报工局,并且工作合同也必须定为长期合同。
根据被查到的每个“黑工”,罚款金额从最低 €1.950 或最高可达 €15.600;并根据“黑工”非法工作的天数,以 €195/天 的标准罚款。
如果“黑工”的比例占超过合法员工的 20%,或者工作环境会对员工的健康和人身造成危险,将会被勒令次日开始暂停营业。
如何免除被勒令暂停营业:
- 立刻支付 €1950 的罚款 ( 通过 F23 表格支付 )
- 将“黑工"立刻合法化,并将所有所需文件提供给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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